郭敬明又上热搜了。
他寄予厚望的新片《晴雅集》上映才10天就惨遭“下架”,4亿多的票房,注定赔得血本无归。
吊诡的是,我现在上猫眼专业版查询该片的时候,发现连《晴雅集》的过往票房明细也被屏蔽了,删得那叫一个干净。
很多不喜欢郭敬明的人,估量都在欢呼雀跃了吧。可我一点也乐不起来,不单如此,想起“封杀”背后的“力量”,甚至觉得心寒。
先说明,我并不是郭敬明的粉丝。对他的作品,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我向来是很不感冒的,或者说,不是我的菜。
包括这部《晴雅集》,我认为也是一部烂片,尤其不喜欢卖腐的部分,豆瓣5.1分的口碑也说明了一切。
但《晴雅集》是因为烂片被禁的吗?
不是。
按照这个标准,百分之八十的电影都得下架……
明眼人都懂,《晴雅集》被搞是因为前段时间那场抵制风波。
百余名编剧联名上书抵制郭敬明于正,理由是他们有过不光彩的抄袭史,而且不单拒不认错,还混得风生水起,在大牌综艺当上了“导师”。
舆情汹汹,愈演愈烈,无奈之下,郭敬明和于正都被迫在微博发声明,为当年的抄袭行为道歉。
但即使如此,“正义”的大棒还是砸下来了,于正退出正在热播的综艺,郭敬明的《晴雅集》则被封杀。
之所以给这个正义打双引号,是因为这根本称不上正义。
《晴雅集》这部电影,合法购买版权,合法立项拍摄,合法拿到龙标,请问:这是根据哪个细则,哪条法律,能下架一个合法的文艺作品?
就因为多人联名抵制搞出这么个负面舆情,公权力的如来神掌就呼啦一声拍下来了?
有人说,从道德上来看,郭敬明也应该封杀,那请问,要以谁的道德作为标准?
或者说,所有道德上有过所谓“污点”的人,都没资格当公世人物了?
谁又敢说自己就毫无“污点”了?
为了打倒所谓的“丑、恶、坏”,不吝放弃法律的程序和基本逻辑,这背后的逻辑使人细思极恐。
不喜欢郭敬明的风格和做派,你大可以进行抵制和嘲讽。
他无耻抄袭,会受到法律的重办。
他拍的电影垃圾,市场自会让他难堪,亏钱赔面子。
这就够了。
但搞到《晴雅集》都被“下架”,真不值得庆祝,更不值得幸灾乐祸。
开了这个先河,尝到甜头的人,今后看谁不顺眼就来个联名抵制,岂不变成人人自危了?
今天,屠刀可以沉默地砍向讨人厌的郭敬明,明天,就有可能砸向你喜欢的一切,包括你我本人。
你说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