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电影的美妙与力量
2006年,法院判处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圈里圈外》,郭敬明接受赔偿,拒绝道歉。
《梦里花落知多少》
2021年1月,跨界做导演的郭敬明的古装奇幻大片《晴雅集》突然被下架,此前该片已经有4亿多票房。此前,因为上百位编剧联名声明被央视等官媒报道,郭敬明在2020年12月31日正式在微博上向庄羽道歉。
《晴雅集》
当郭敬明刚凭《幻城》成名,发现了一本并不火的《圈里圈外》决定抄袭的时候,蝴蝶煽动了翅膀,酿成了十五年后电影行业的冰风暴。
这个工作的吊诡在于,本来是郭敬明在文坛的错误,却让电影行业买了单。本来经受税改风波、疫情冲击的电影行业,年度票房回到了2012-2013年的水平,未曾想又遭遇这种打击。
于是出现了很多电影方面媒体和评论的说法,下架《晴雅集》,法理何在?郭敬明一小我的错误,为何让作品、投资方和行业买单?
还有一种说法是,郭敬明固然有道德问题,但我们做电影投资,不行对每一个参与者进行道德审查啊。“今天是郭敬明,下一个就是你”。
总有一种矫情,仿佛不知置身何时何地,随时能脱离问题实质和环境去大谈程序正义。
有演员发表不妥言论,有演员吸毒嫖娼,有演员偷税漏税,这些情况突然被爆出来导致其参与电影无法上映,我认为,这种粗暴管理方式极其有问题,因为行业监管无法实时跟踪演员的生活行为、无法监控其纳税情况,影片的投资拍摄制作都是在对这些问题无法知晓的情况下进行的,尤其有一部分是即时发生的,没有任何规律可循。
这个时候,应该保护所有项目方的劳动成果,在公布相关人员“劣迹”时,禁止其进一步参与后续项目以示惩戒,但对于已经完成的项目,允许其完成市场行为。
但郭敬明所犯的错误,是刚刚出现的么?
郭敬明2006年的抄袭定案,是刚刚才被报道出来的么?
郭敬明被判抄袭拒不道歉,从文坛混到电影行业,以成功者姿态褒贬行业,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么?
针对演员“劣迹”曝光对电影项目产生的影响,有人提出跟艺人前合同时应该约定,艺人如有“劣迹”要承担全部责任;那么郭敬明这种抄袭定案15年,合同里签什么,签虽然有劣迹但是行业无人管我保证领导知道了也不生气?
当初知道郭敬明要执导梦枕貘的《阴阳师》改编电影时,我有点诧异,这个行业已经这么缺导演了?《阴阳师》的改编难度比较大,世界观和美学需要进行中国化改编,《阴阳师》是一个个短篇小说,改编时还要选出合适的故事再度融合改造,对于一个导演在古装奇幻大片方面的艺术造诣和导演能力要求都极高。
选择郭敬明的理由是什么?是他执导了《小时代》,还是《爵迹》中展现的非凡才华?
还是郭敬明成功营造的噱头?郭敬明不放过任何机会把自己作为一个有票房号召力的导演推向公众的能力?
从《小时代》开始,郭敬明当年的抄袭旧案几乎不再被提起,这种道德污点依然能够从文坛混到电影行业,已经成了他的成功学,没有底线,悍然掉臂,成功就有话语权。
比起没落的文坛,中国电影行业在迅速市场化以后,展现出了强大潜力,同时,在原创力不及、人才匮乏同时市场巨大资本追逐的时候,电影行业牛骥同皂,一片喧嚣中,电影导演的门槛不竭降低。在2012年-2014年间,郭敬明和韩寒作为80后作家的代表跨界成为导演执导电影,成了电影行业的重大新闻,整个电影行业赶不上投资郭韩的电影的,恨不行让其他作家、综艺主持人和有头有脸的人都来执导电影、指导电影行业。
韩寒
电影行业喜迎各种跨界蹂躏。
一个行业这么努力地降低底线,终于迎来了跨越十五年的蝴蝶效应。
文学早已经门前冷落,那么文学方面出现的争议,可以迅速被电影行业的喧嚣与骚动掩盖,公众是健忘的,公众是喜欢娱乐的。公众娱乐至死,傻子太多,骗子不敷用,只能向文坛引入人才。
从图书到电影鼓励文化产业市场化,本意都是好的,市场化、产业化是能够让一个行业有自我造血能力、良性发展的基础。郭敬明和韩寒赶上了文学市场化、电影市场化的大好时机,这两个80后作家代表如鱼得水,迅速获得了市场的认可。
如果说郭敬明是有职业道德污点的。那么韩寒,一度被认为“当代鲁迅”,以知识分子姿态批判社会时事、一度假扮追求独立自由的文化偶像,被寄予厚望进入电影圈,导演了《后会无期》《乘风破浪》《飞驰人生》几部电影,如果说第一部是不懂,第二部是努力(也有抄袭《新一丘之貉》嫌疑),第三部就是自认为市场认可、有票房号召力以后,就直接胡来了,《飞驰人生》从头至尾弥漫着一种导演无知无畏的态度,有传说《后会无期》时韩寒整天打游戏顾不上管后期制作,从《飞驰人生》来看感觉应该是成立的,故事粗糙得看不出剧本、全凭韩寒成名时的段子撑着、剩下的就看导演发挥。
《飞驰人生》
从郭敬明到韩寒,从文坛到电影,在解构、娱乐化和自我经营以外,并无任何值得留下来的价值。
韩寒当年博客批判调侃张艺谋等人的电影,等自己拍的时候,发现他连电影基本的创作规律和技法都不懂,甚至以无知为荣。调侃、解构既有的文化现象和人物,叛逆姿态赢得喝彩,然而在创作上乏善可陈。
但凡有点常识的都知道,中国各种方面的市场化都是有限的,那只手一向在。
在这二三十年有限的市场化的空间里,我们非常遗憾地看到,从文学到电影,80往后的创作者在各种条件都远远超过莫言余华等作家、张艺谋等导演的时候,在艺术探索上毫无建树,在商业操作上花样翻新,等到他们显出原形的时候,每一个曾经为其崭新而叛逆的姿态欢呼的人,都会感到羞愧。
我们的时代,居然只能配得上这样的文化偶像,真悲哀。
在这个过程当中,有从业者素质的问题,有市场化让创作者迷失的问题,更有因为市场化日新月异、行业监管无力所导致的一系列问题。
如果郭敬明的抄袭定案以后,文学出版行业监管到位,何至于郭敬明加入作协然后继续做畅销书作家,并经营图书公司品牌?电影行业监管到位,更何至于他还能进入电影行业呼风唤雨?
对于有严重抄袭案件在身的人,从文坛到电影行业,无人监管,反而从业者、投资人一起追捧,酿成今天这个局面,反而有人出来叫委屈了,什么“下一个就是你”,你咋不说“今天我们都是郭敬明”呢?
行业无底线,娱乐化资本化导致创作土壤不健康,价值导向都出现很大问题,这个时候行政管理部门来粗暴干涉了。我不是说公权力这种管理方式没有问题,而是差别意把郭敬明和其他所谓“劣迹”艺人混为一谈,纵容郭敬明是行业的问题,所有对其污点置若罔闻一味追捧的行业和资本,受波及也是作法自毙。
就那么点开放的市场空间,这么些年折腾出这么些玩意儿,说白了,也是给权力机构干涉提供了无数借口,这个时候还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罪,是你自己给自己加的啊。
最后总结一下,我认为下架《晴雅集》,管理部门需要有个明确的说法,是惩戒抄袭者就明说。
我也希望有关部门出台明确规定,电影主创出现什么问题不允许上映。
但最后,还是得说,一个行业需要自律,少来点矫情,多要点脸,认真对待自己行业和手艺,比什么都重要。
「奇观 是超出想象力的一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