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2月14日,李晨工作室在社交媒体上发表声明,谴责一切有组织的恶意营销行为。
李晨工作室声明
文中称,近日多个营销号及网络用户在网络平台中恶意持续传播关于李晨的侮辱言辞及诽谤言论,且部分营销号、网络用户发布的博文内容高度雷同,旨在对李晨进行人身攻击、抹黑小我形象,严重损害李晨的小我声誉。
对此,工作室严峻谴责一切有组织的恶意营销行为,警告相关营销号、网络用户立即删除涉嫌侵犯李晨名誉权的内容。工作室也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全权处理,针对怠于删撤或继续传播的主体将严厉追责。
新京报编辑 吴冬妮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