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判官
桃好像跟陈凯歌杠上了,在新一期的《演员请就位》中,陈凯歌难得地失态了一次,即便是一个脏字都不带,任谁也都能听出来他在当众羞辱李诚儒。李成儒说:我没看过《无极》,也不会去看。”
陈凯歌怒了,可是憋着火那种,送给李成儒一大段味同嚼蜡的评语:
这段话可谓旁征博引,骂得有水平极了。
李诚儒年幼被送去学戏,然而无甚所成被分配去服装厂,虽然艺术之路坎坷可是商业之路一飞冲天,20世纪90年代就凭借服装贸易和外汇成为圈内顶级富豪,热衷于追逐钞票的影视文娱行业自然找上了这个曾经被艺术拒之门外但仍秉持着“赤忱之心”的老男人,90年代初,他开始客串京圈电视剧,慢慢地积攒起人脉和资源关系后终于挤入了主演行列,直到自己投资做制片人了,才终于得以出演男主角。
之前去“拷打”他的时候,这位爷还给咱写了个“花”字。
对于这样一个始终保怀着梨园大拿梦的“赤子”,陈凯歌在电视节目上说他出身梨园世家、固守旧艺,跟当众扒人底裤也无甚差别。本以为自己连着被郭敬明和大鹏当众驳面子已实属丢人的李诚儒,却没承想在他“一条胡同里”的陈凯歌这里捅了最大的篓子。
这个在公家前向来温和儒雅的大导演,气到用比脏字还难听的话来羞辱人,当然还是因为他那部电影之外的工作远比电影本身更魔幻的魔幻电影——《无极》。
遥想当年,第一次看《无极》,对两个情节印象深刻,一是真田广之 的屁股,二是张柏芝 的酥胸。
至于后来被讨论得大张旗鼓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实在跟当时村还没通网的俺没啥关系。
时隔15年后,没多少人记得胡戈,但始终对“无极是超级大烂片”这个观点根深蒂固,而陈凯歌的这一次失态直接把《无极》顶上了豆瓣热门影视前三,凯子哥,不愧为导演界大流量。
关于《无极》,如今众口纷纭,很多人说它没那么烂,可是只要观察过《无极》的豆瓣评分,就能发现它依然坚挺地逗留在6分以下,比郭敬明写的小说版还低!
这就很值得玩味了。
按照陈凯歌的说法,这是一段关于爱与自由的故事。
战场上在死人身上找食物的少女倾城,向满神许下永世得不到真爱的承诺,因此她会得到绝世的美貌与王者的爱宠,终身荣华无尽。
彤姐从小眼袋就这么大哈
长大后的倾城(张柏芝饰),果然成为天下最美的女人,倾城王妃的艳名令天下男儿垂涎。北公爵无欢(谢霆锋 饰)攻入王城意图抢夺倾城。
王城遇围的消息很快传至边关,鲜花盔甲的主人光亮将军(真田广之饰)带着刚刚为自己赢得胜仗的奴隶昆仑(张东健 饰)赶回王城。
昆仑是一个有着风一般速度的忠仆,然而速度与忠心无法扭转命运,途中满神再度出现,她预言穿着鲜花盔甲的人会杀死王。
光亮为神秘黑袍人(刘烨 饰)所伤,责令昆仑穿上鲜花盔甲扮作自己赶回王城救王,光亮告诉昆仑,唯一没有武器的人就是王。
王城城墙上,王正准备将倾城赠予无欢以解危难,而倾城则用美貌号令起了无欢的军队。眼见鲜花盔甲奔来,王拿着长剑准备杀死倾城。
昆仑不知拔剑掷向了王,带着倾城奔出王宫。
无欢将二人逼到悬崖边,昆仑一句“不要死,要好好活着”让倾城对他倾心。昆仑穿着鲜花盔甲跳下瀑布,无欢用金色鸟笼与羽衣囚禁了倾城,向全天下散布盔甲的主人光亮将军杀死了王。
光亮要求昆仑还回盔甲,他背上了杀王的罪名,也用误会夺走了倾城的爱。昆仑潜入王城,从无欢的鸟笼里盗走倾城,自己却被无欢抓住。无欢派黑袍手下鬼狼杀死昆仑,鬼狼则发现昆仑是自己仅余的族人。











